协作近30年,京蒙检察人共同提高
协作近30年,京蒙检察人共同提高
协作近30年,京蒙检察人共同提高“与北京的同事们在办案中深入(shēnrù)交流,收获颇丰。”近日,内蒙古自治区(nèiménggǔzìzhìqū)赤峰市检察机关第三批业务骨干结束在京交流锻炼回到赤峰,与大家分享了(le)学习经历和感悟。
为深入贯彻最高检《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(de)意见》,落实“京津冀(jīngjīnjì)+晋蒙”检察联动(liándòng)协作交流座谈会精神,2024年7月,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与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、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签署互促共建协议,以人员交流锻炼项目为牵引,合作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(rónghé)、业务协作、资源共享等多项(duōxiàng)工作(gōngzuò),汇聚服务保障区域协同发展的检察合力。
北京与赤峰两地山水相近、人缘相亲,具有开展检察协作的(de)良好基础。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(fēnyuàn)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黄宝跃表示,两地检察机关开展互促共建工作,既是服务保障区域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(zhòngyào)举措,也是深化京蒙检察协作的生动实践,要主动将检察工作一体化融入区域协同发展战略,充分发挥各自(gèzì)优势(yōushì),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祖国北疆长治久安提供坚实法治(fǎzhì)保障。
2025年3月,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检察人员参加北京市(běijīngshì)平谷区检察院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。
根据(gēnjù)互促共建机制,赤峰市检察机关定期选派优秀年轻(niánqīng)检察人员前往北京市(běijīngshì)检察院第三分院(fēnyuàn)及密云区、平谷区、昌平区检察院等开展交流锻炼(duànliàn),通过参与案件办理、业务研讨、党建共建等活动,加强交流,增进了解,学习首都检察先进理念和有益经验。目前,赤峰市检察机关已有三批42人赴京参与交流锻炼。
与此同时,北京市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第三分院、昌平区检察院、朝阳区(cháoyángqū)检察院、怀柔区检察院、密云区检察院先后(xiānhòu)派人(rén)到赤峰市检察院、阿鲁科尔沁旗检察院、翁牛特旗检察院、宁城县检察院,围绕“大数据+检察”监督模式、轻罪治理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业务交流。
人员往来逐渐频繁(pínfán)、工作交流日益密切,两地检察机关共同关心的话题(huàtí)也越来越多。从“数字检察工作未来发展方向(fāngxiàng)是什么”“能够合作(hézuò)开展理论研究的课题有哪些”,到“党建与业务怎样进一步有机融合”“检察文化建设如何保持创新性”,双方合作空间持续拓展。
全域联动深化(shēnhuà)交流协作
两地检察机关之间的(de)广泛话题和密集(mìjí)互动,充分展现出跨区域检察交流协作的巨大潜力和光明前景(qiánjǐng)。同时,在工作推进过程中,如何(rúhé)变潜力为实力、化前景为实景,有效助力检察队伍建设,服务保障区域协同发展?
两地检察机关用两个(liǎnggè)“全(quán)域联动(liándòng)”给出答案。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刘慧介绍道:“我们本着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、合作共建、携手共赢的原则,通过全地域联动、全领域联动,实现两地检察机关资源共享、文化共建、动力共生(gòngshēng)、业务共进。”
据了解,全地域联动就是(jiùshì)北京市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(jiǎncháyuàn)第三(dìsān)分院及密云区、平谷区(pínggǔqū)、昌平区检察院等全力做好支持保障工作,拓展交流锻炼参与范围。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及密云区、平谷区、昌平区等检察院和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及其所辖12个基层检察院共同参与,不同地域的检察履职经验(jīngyàn)和各具特色的工作方法汇聚融合,为两地检察机关深度交流打下坚实基础。
全领域联动就是在选派赴京交流锻炼人员过程中,最大程度丰富派出(pàichū)人员构成和接收岗位构成。派出队伍(duìwǔ)中既有(jìyǒu)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,也(yě)有负责队伍建设的政工人员;接收岗位既有从事具体案件办理的业务科室,也有管理检察政务的行政部门。来自不同部门、负责各项工作(gōngzuò)的检察人员共同参与,实现交流范围的最大化。
在这两个“全域联动”的有效(yǒuxiào)助推下,互促共建工作扎实推进(tuījìn),先后形成调研报告、工作启示等各类(gèlèi)成果转化材料30余篇,汇总数字检察、队伍建设等各类经验材料30余份,发布宣传稿件12篇,为两地检察机关协同一体履职、深化落实“京津冀+晋蒙”检察联动协作机制积累了大量(dàliàng)实践经验(shíjiànjīngyàn)。
近(jìn)30年协作成效显著
随着两地检察机关互促(hùcù)共建工作进入“常态化(huà)、制度化、精准化”新阶段,党建与业务融合、教育培训互促、业务协作共进等各项工作成果逐步显现(xiǎnxiàn)。
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与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、昌平区检察院合作创建“同心联动星炬赋能”党建(dǎngjiàn)与业务融合品牌,成立赴京交流(jiāoliú)锻炼(duànliàn)人员临时党支部,积极组织、联合开展(kāizhǎn)主题党日、经验交流等各项活动,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,互促共建工作更具活力。
在赴京交流锻炼期间,赤峰市检察人员积极参与各项工作,协助办理各类案件300余件,参与出庭公诉、提讯200余次。返回赤峰后(hòu),检察人员积极分享培训经验,力求交流再(zài)传导、全覆盖(fùgài)。
北京市检察机关积极推动优秀大(dà)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赤峰地区应用(yìngyòng),助力赤峰市检察机关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,通过模型发现(fāxiàn)监督线索800余条,目前已成案60余件。
“近30年的(de)京蒙协作让北京和赤峰紧紧联系(liánxì)在一起(yìqǐ),真挚深厚的情谊使我们(wǒmen)成为伙伴和亲戚。希望两地检察机关持续深化互促共建机制,携手推动人才交流等各项工作结出更加丰硕的成果。”赤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陈雪梅表示。

“与北京的同事们在办案中深入(shēnrù)交流,收获颇丰。”近日,内蒙古自治区(nèiménggǔzìzhìqū)赤峰市检察机关第三批业务骨干结束在京交流锻炼回到赤峰,与大家分享了(le)学习经历和感悟。
为深入贯彻最高检《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(de)意见》,落实“京津冀(jīngjīnjì)+晋蒙”检察联动(liándòng)协作交流座谈会精神,2024年7月,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与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、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签署互促共建协议,以人员交流锻炼项目为牵引,合作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(rónghé)、业务协作、资源共享等多项(duōxiàng)工作(gōngzuò),汇聚服务保障区域协同发展的检察合力。
北京与赤峰两地山水相近、人缘相亲,具有开展检察协作的(de)良好基础。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(fēnyuàn)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黄宝跃表示,两地检察机关开展互促共建工作,既是服务保障区域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(zhòngyào)举措,也是深化京蒙检察协作的生动实践,要主动将检察工作一体化融入区域协同发展战略,充分发挥各自(gèzì)优势(yōushì),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祖国北疆长治久安提供坚实法治(fǎzhì)保障。

2025年3月,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检察人员参加北京市(běijīngshì)平谷区检察院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。
根据(gēnjù)互促共建机制,赤峰市检察机关定期选派优秀年轻(niánqīng)检察人员前往北京市(běijīngshì)检察院第三分院(fēnyuàn)及密云区、平谷区、昌平区检察院等开展交流锻炼(duànliàn),通过参与案件办理、业务研讨、党建共建等活动,加强交流,增进了解,学习首都检察先进理念和有益经验。目前,赤峰市检察机关已有三批42人赴京参与交流锻炼。
与此同时,北京市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第三分院、昌平区检察院、朝阳区(cháoyángqū)检察院、怀柔区检察院、密云区检察院先后(xiānhòu)派人(rén)到赤峰市检察院、阿鲁科尔沁旗检察院、翁牛特旗检察院、宁城县检察院,围绕“大数据+检察”监督模式、轻罪治理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业务交流。
人员往来逐渐频繁(pínfán)、工作交流日益密切,两地检察机关共同关心的话题(huàtí)也越来越多。从“数字检察工作未来发展方向(fāngxiàng)是什么”“能够合作(hézuò)开展理论研究的课题有哪些”,到“党建与业务怎样进一步有机融合”“检察文化建设如何保持创新性”,双方合作空间持续拓展。
全域联动深化(shēnhuà)交流协作
两地检察机关之间的(de)广泛话题和密集(mìjí)互动,充分展现出跨区域检察交流协作的巨大潜力和光明前景(qiánjǐng)。同时,在工作推进过程中,如何(rúhé)变潜力为实力、化前景为实景,有效助力检察队伍建设,服务保障区域协同发展?
两地检察机关用两个(liǎnggè)“全(quán)域联动(liándòng)”给出答案。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刘慧介绍道:“我们本着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、合作共建、携手共赢的原则,通过全地域联动、全领域联动,实现两地检察机关资源共享、文化共建、动力共生(gòngshēng)、业务共进。”
据了解,全地域联动就是(jiùshì)北京市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(jiǎncháyuàn)第三(dìsān)分院及密云区、平谷区(pínggǔqū)、昌平区检察院等全力做好支持保障工作,拓展交流锻炼参与范围。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及密云区、平谷区、昌平区等检察院和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及其所辖12个基层检察院共同参与,不同地域的检察履职经验(jīngyàn)和各具特色的工作方法汇聚融合,为两地检察机关深度交流打下坚实基础。

全领域联动就是在选派赴京交流锻炼人员过程中,最大程度丰富派出(pàichū)人员构成和接收岗位构成。派出队伍(duìwǔ)中既有(jìyǒu)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,也(yě)有负责队伍建设的政工人员;接收岗位既有从事具体案件办理的业务科室,也有管理检察政务的行政部门。来自不同部门、负责各项工作(gōngzuò)的检察人员共同参与,实现交流范围的最大化。
在这两个“全域联动”的有效(yǒuxiào)助推下,互促共建工作扎实推进(tuījìn),先后形成调研报告、工作启示等各类(gèlèi)成果转化材料30余篇,汇总数字检察、队伍建设等各类经验材料30余份,发布宣传稿件12篇,为两地检察机关协同一体履职、深化落实“京津冀+晋蒙”检察联动协作机制积累了大量(dàliàng)实践经验(shíjiànjīngyàn)。
近(jìn)30年协作成效显著
随着两地检察机关互促(hùcù)共建工作进入“常态化(huà)、制度化、精准化”新阶段,党建与业务融合、教育培训互促、业务协作共进等各项工作成果逐步显现(xiǎnxiàn)。

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与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、昌平区检察院合作创建“同心联动星炬赋能”党建(dǎngjiàn)与业务融合品牌,成立赴京交流(jiāoliú)锻炼(duànliàn)人员临时党支部,积极组织、联合开展(kāizhǎn)主题党日、经验交流等各项活动,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,互促共建工作更具活力。
在赴京交流锻炼期间,赤峰市检察人员积极参与各项工作,协助办理各类案件300余件,参与出庭公诉、提讯200余次。返回赤峰后(hòu),检察人员积极分享培训经验,力求交流再(zài)传导、全覆盖(fùgài)。
北京市检察机关积极推动优秀大(dà)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赤峰地区应用(yìngyòng),助力赤峰市检察机关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,通过模型发现(fāxiàn)监督线索800余条,目前已成案60余件。
“近30年的(de)京蒙协作让北京和赤峰紧紧联系(liánxì)在一起(yìqǐ),真挚深厚的情谊使我们(wǒmen)成为伙伴和亲戚。希望两地检察机关持续深化互促共建机制,携手推动人才交流等各项工作结出更加丰硕的成果。”赤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陈雪梅表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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